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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年度地方(少年)法院少年保護志工志願服務招募及培訓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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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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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成效,強化少年處遇之個別化、社區化,提供社會人士參與少年輔導工作之機會,特招募之。 |
二、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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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願服務法第七條。
(二)地方(少年)法院少年志工設置要點第3點。 |
三、招訓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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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年滿二十歲,品行端正,對助人工作富有熱忱。 |
四、服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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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少年之就學、就業、就醫及就養等相關各項業務。
(二) 辦理一般性行政業務。
(三)其他交辦業務。 |
五、訓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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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並經書面資格審核合格者通知參加教育訓練課程。
(二)訓練課程:
◎第一階段「基礎教育訓練」課程:12小時
- 志願服務的內涵
- 志願服務倫理
- 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快樂志工就是你
-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曾受司法院及所屬各法院、其它機關、機構或團體所舉辦相同課程
者,得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免除該部分訓練)
◎第二階段「特殊教育訓練」課程:6小時
- 認識法院、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精神與實務
- 觀護制度、少年犯罪
(三)受訓合格者,聘為本院少年保護志工 |
六、服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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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分上、下午2個時段計算,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如有需要得調整之,但每1時段均應服勤滿3小時。 |
七、服務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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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觀護人室(調查保護處)或其它定之處所。 |
八、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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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服務績效優良者期滿得續聘。 |
九、志工福利及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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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期間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
十、招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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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招募名額30人 |
十一、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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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日起至96年8月10日止
(二)報名時請繳交: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三)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
- 地址:嘉義市中山路94號觀護人室
- 聯繫人:(05)2783671-245、327洪秀英佐理員
- 主辦人:陳瑞陽觀護人、胡佳真觀護人、蔡雅萍觀護人
- 電子信箱:hujj@mail.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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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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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召募少年保護志工報名表
法院96年少年保護志工志願服務招募及培訓計畫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