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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_23 ::: 業務簡介>> 法人登記>> 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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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之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一、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由現任清算人聲請之。
 
二、聲請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附送之文件:
1.
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聲請書,應記載:
 

•清算人任免或決定變更之程序

 
•新任清算人之姓名與住所
 

•由現任清算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

2.
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
3.
決議任免、或變更清算人之會議記錄。
4.
清算人已向法院就任聲報之證明文件。
5.
現任清算人就任同意書 (應記載其願就任之意思、清算人姓名與住所、就任日期)
6.
清算人印鑑式正本二份。
7.
清算人就任後所造具之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
8.
前項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經承認之證明文件。
9.
聲請費新台幣五百元整。
 
三、送件流程
1.
填寫聲請書
2.
準備齊全送至地方法院至收件處提出變更登記聲請 (聲請費新台幣500元整,請向服務中心繳納)
3.
審查 (書記官)
4.
審核 (登記處主任)
5.
交付準予備查函 (法院郵寄或至法院領取准予備查函)
6.
完成變更登記

 
版權宣告 / 隱私權保護 / 網站安全政策 最新更新日期: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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