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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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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便民禮民的政策,實現為民的理念,並以「司法為民」、「親民司法」的理念,強調法院是為民眾而存在的,是服務的司法,所作所為要以便民、利民、禮民為依歸,舉凡民眾至法院訴訟或洽公,法院當以最便捷之方式,最快速的程序,誠懇服務之態度,隨到隨辦,用以便民、利民、禮民,以促進司法之革新,用以贏得民眾的肯定與信賴。
所謂單一窗口便民作業,基本精神在於訴訟或洽公民眾至法院有所聲請或洽辦事項(行政性質事務),只要來此單一窗口一趟,不必再跑第二趟,且在單一窗口固定地點,不必再至其他相關單位,在承辦人面前以和藹親切之服務態度,隨到隨辦之快速方式,相關作業一氣呵成,一次即可辦畢整個事件,取回所須資料,使當事人感受到便捷快速、又受尊重之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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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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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本聯合服務中心之作業項目,自訴訟程序輔導、收狀、收文、收費、提存以至繳納擔保金或發還擔保金、裁判費預繳等均包含在內,除當事人出庭應訊或導引履勘現場或強制執行以外,向本院所聲請或洽辦事項均包含在內,項目繁多,工作人員亦多,需要較為寬敞之辦公空間,本院於一樓大廳右側寬闊亮麗之大辦公廳設置為聯合服務中心,同仁在此辦公及民眾洽公出入均感舒適、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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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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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與洽公民眾坐下面對面親切洽談,特為設計高七十八公分、寬八八公分之連結式長形大櫃檯,配以舒適之座椅,讓當事人坐下洽辦,予民眾有被尊重的感覺。同時設置有訴訟程序輔導書狀範本,供民眾參酌,如有需求範例狀紙或者其他訴狀等,均可當場向訴訟輔導科人員洽詢,訴訟輔導科已將所有狀紙之電子檔建置完畢,隨時可由電腦輸出,供民眾使用;另外為讓洽公民眾能順捷辦妥各事項,本院特聘請熱心服務之司法志工,伴隨溫馨、親切、關懷之服務態度,引領洽公民眾完成待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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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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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揮單一窗口便民功能,凡作業相關工作人員,均安排在鄰近櫃檯座位,以便作業連繫配合而能縮短作業流程,節省作業時間,每日至院洽公以法律諮詢為多,訴訟輔導科窗口排於進門之正前方,依次為收文、收狀,另依據規定各項聲請有須繳納訴訟費用、程序費用時,收費等窗口依序排於左方;為方便辦理提存事宜,本院提存所緊鄰於收費窗口設置,其流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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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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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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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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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程序諮詢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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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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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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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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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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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一進門各作業窗口一目了然,即可找到所需洽辦的櫃檯,加上熱心服務之志工導引,民眾極感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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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作業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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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單一窗口便民作業之基本精神有如前述,民眾聲請或洽辦事項,可在單一窗口快速一次辦理完成,不但不必在院內東奔西跑找尋其他配合單位辦理必要事項,更不必當事人跑法院第二趟即可取得辦妥之文件。舉例說明,如到單一窗口辦理聲明上訴案件,在實施前,必須先至訴訟輔導科(獨立辦公室)購寫上訴狀後,持至收發室(獨立辦公室)收狀窗口遞狀,經告知須先至郵政機關購買必要之送達郵票並至收費處(另設)繳納裁判費領取收據後,連同上訴狀一併交予收狀處,然後始由收狀處寫立收據,收受上訴狀後始告完成聲明上訴手續。今則在單一窗口購寫聲明上訴狀後,連同須繳之裁判費及送達之郵票併同上訴狀,一併交由收狀窗口即可完成聲明上訴手續,較之以往非常便捷快速,此為單一窗口便民作業最大功能之所在。實施以來各項聲請或或洽辦事項,均能縮短辦理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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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後民眾之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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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設置以來,民眾認為優點方式有下列數點: |
1.各單位集中辦公,減少在法院內來回奔波之不便。 |
2.辦公室寬敞明亮,民眾休息空間大且舒適,令人耳目一新。 |
3.降低的櫃檯,承辦人不再高高在上,讓民眾有被尊重的感覺。 |
4.與承辦人直接面對面溝通,可以立即得到想要知道的正確訊息,避免辦理上的錯誤。 |
5.承辦人態度親切,對傳統法院冷酷的印象大為改觀。 |
6.提供多項聲請例稿、訴狀範例及輔導文宣等資料,減少民眾詢問、摸索時間。 |
7.提供老花眼鏡、志工等服務,令人感覺很貼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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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前所述,本院實施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便民作業,尚能受到民眾普遍尚能受到民眾普遍歡迎與支持,甚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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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不打烊,加強為民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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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為加強便民措施,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服務,讓上班族民眾不必請假或趕時間到法院洽辦業務, |
自民國90年8月20日起實施午間不休息,照常受理訴訟程序輔導、收狀、收費、影印文件及領取案款、保證金等業務。 |
本院同仁以高度的熱忱,於午休時間繼續為民服務,實施以來頗獲民眾好評及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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