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名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圖片名稱 ::: |English  |調查保護   |意見信箱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回首頁 圖片名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首頁
圖片名稱 最新消息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本院導覽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業務簡介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業務查詢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業務宣導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與民互動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政風專欄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網站連結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全站搜尋 圖片名稱 圖片名稱 聯絡資訊 圖片名稱
 
pic_23 ::: 業務簡介>> 法人登記>> 清算終結登記
pic_103

財團法人之清算終結登記

一、清算終結登記,應由清算人聲請之。
 
 
二、聲請清算終結登記附送之文件:
1.
法人清算終結登記聲請書(應記載民法第四十條第一項所定清算人職務執行之情形與清算終結之日期,並由清算人簽名或蓋章)。
2.
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
3.
清算後之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4.
法人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業經依章程之規定處理或已歸屬於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之證明文件。
5.
清算各事項已得承認之證明文件。
6.
清算完結已向法院聲報之證明文件。
7.
聲請費新台幣五百元整。
 
三、送件流程
1.
填寫聲請書
2.
準備齊全送至地方法院至收件處提出變更登記聲請 (聲請費新台幣500元整,請向服務中心繳納)
3.
審查 (書記官)
4.
審核 (登記處主任)
5.
交付準予備查函 (法院郵寄或至法院領取准予備查函)
6.
完成變更登記

 
版權宣告 / 隱私權保護 / 網站安全政策 最新更新日期:2021/5/19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600249 嘉義巿林森東路282號 05-278-3671 網頁最佳顯示1024X768